購屋指南-七點不漏

1.購買預售屋的建照與產權是否能提示清楚:

建築物興建,要領有建造執照,完成後要申報完工,經檢驗合格才可以領取使用執照,建商如果是和地主合建,購屋人最好分別和地主簽立土地買賣契約、與建設公司簽立房屋買賣契約,以免日後建商和地主一旦發生合建糾紛時,拿不到土地產權。

2.稅費誰付:各種稅費由誰負擔,應該在房屋買賣契約書中註明。

3.問清楚公設比:自用面積多少,含不含夾層坪數,都要一併問清。

4.何時可完工:購屋者最關心的是交屋日期,簽約時應註明開工日期、完工期限與交屋日期,並注意使用的是「工作天」或是「日曆天」。

5.用什麼建材:如電梯、廚具、衛浴設備等,多會在契約註明廠牌「或同等級建材」,但何謂同等級建材,最好在契約上註明建材內容及保固期限範圍。

6.注意樑柱與格局:預售屋平面圖只看得到「柱」,卻看不到樑的位置,因此有必要主動詢問銷售員,以免交屋後才發現大樑影響到空間規劃與家具擺設。

7.關心違約責任:購買預售屋,從簽約到實際交屋約需經1到3年的時間,簽定契約時應詳加注意違約條款內容,並注意賠償的金額是否合理。

(聯合報)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永慶新竹光華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